律师资料
王献锋
王献锋律师

加载中...
  • 执业证号: 11101201010486125
  • 资格证号:
  • 地区:北京-丰台区
  • 手机:18511112922
网站公告

    王献锋,北京京默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生(在职)、中国政法大学首届刑辩班、中国人民大学第六届刑辩班、中国刑事律所联盟第三期刑辩班结业;衷于刑辩、志于刑辩、专于刑辩;二十年法律从业经历,办案足迹全国一半省份,河北、山东大部分城市,实务经验丰富;具有无罪判决、不起诉决定、免于刑事处罚、单处罚金判决等多起成功刑辩案例,多起缓刑、取保、取保后撤销案件等成功刑辩案例。2020年在北京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北京京默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刑事辩护和代理、劳动工伤、申诉再审,全国范围内承办律师业务,咨询电话(微信)18511112922。

   近年办理的部分刑事案件:

   1、2015年,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申某盗窃案,申某被指控盗窃4起,经王献锋律师辩护,法院判决单处罚金一千元;

   2、2017年,河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陈某涉嫌敲诈勒索宣告无罪案,一审检察机关指控三起敲诈勒索,经王献锋律师辩护,法院判决两起不成立;上诉后,二审认定第三起不成立,终审判决陈某无罪。该案被收录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律师经典案例2017卷》

   3、2017年,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诈骗案,检察机关指控李某五起犯罪,经王献锋律师辩护,其中数额最大的一起诈骗案,法院判决指控不成立。

   4、2017年,河北省鸡泽县检察院办理的傅某涉嫌诈骗案,经辩护,案件被退回侦察机关,傅某办理取保候审,期满后未被追诉。

   5、2018年,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办理的傅某涉嫌诈骗案,经辩护,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期满未追诉。

   6、2018年,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区分局办理的王某涉嫌诈骗案,经辩护,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7、2018年,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辛某敲诈勒索案(二审),王献锋律师为辛某做无罪辩护,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根据辛某的实际羁押期限确定改判了辛某的刑期。   

 8、2019年5月,办理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侦办的某强奸案,在审查批准逮捕环节,向检察机关提出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被采纳,当事人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满未追诉。

 9、2019年7月,办理河北邯郸某故意伤害案,经辩护,当事人被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网站文章
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律师文集

  摘要

  郭某涉嫌诈骗案,一审公诉两罪判一罪。 2018年 10 月 15 日,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作出( 2018 )冀 0408 刑初第 173 号刑事判决书,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公诉机关指控郭某诈骗两起,一起诈骗金额 65 万元,一起诈骗金额 70 万

  摘要

  一、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自首后判多少年? 刑期在3-7年,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赔偿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摘要

  一、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

  摘要

  一、罪犯被判拘役如何服刑 拘役还与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不同。拘役是刑罚的一种。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实行的行政处罚。 我

  摘要

  一、非法集资罪的概念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

  摘要

  一、根据我国的规定非法集资集资款如何算? 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照集资人参与的比例给予统一的清退。能够追缴多少,按照最后的追缴,统一的比例,比如你投入100万,这个案件1个亿,最后清理的时候就是1500万,清退的比例就是15%。 第五条

  摘要

  一、私营企业受贿是否属于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

  摘要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

  摘要

  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离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并且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离职手续。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

  摘要

  1、企业首先提出同你解除劳动动合同应当给你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补偿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每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按六个月计算。) 2、如果企业要么提前30天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要么给你预发一个月的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摘要

  如果是履行职务行为就属于工伤,私自外出不算的。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

  摘要

  非人为故意的暴力造成的伤亡事件.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引起的死亡。 意外死亡种类 医疗事故:医疗事故,中外都有。统计数据显示美国每年仅发生在医院的因医疗故失造成的死亡人数就有10万左右,伤残人数为50万左右。我国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与美国

  摘要

  一、报案:(适用本地或异地工伤) 1、报案:发生工伤,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在12小时报 2、医院:发生工伤时,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对员工进行就近入院抢救,医院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当地基本医疗认可的医院均可;就近入院抢救时,一定要盖上“急诊章”; 3、就

  摘要

  一、司法鉴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受理司法鉴定的主体(机构)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1、受理鉴定的机构必须是法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方可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 2、受理司法

  摘要

  一、焦虑症的司法鉴定去哪里? 要到当地公安机关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同时申请司法鉴定需要相关手续材料 二、焦虑症的表现 焦虑症的症状一般表现为:严重的失眠.精神紧张,恐惧,坐立不安.过分的机警,全身紧张,唉声叹气 窒息感,濒死感,敏感多疑,多愁善感

  摘要

  一、在我国司法鉴定如何申请复议? 1、准备《重新鉴定申请书》 写出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申请书的格式为:题名为《重新鉴定申请书》,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籍贯、住址、工作单位等当事人的信息,说明因何事不服某鉴定机构的某项鉴定依法重新

  摘要

  、刑诉法拘留条款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

  摘要

  第21条 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 (一)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 (二)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 (三)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 (四)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

  摘要

  一、故意伤害罪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故意伤害罪虽然有3个幅度的法定刑,但不可能将同种数罪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情节,如果按一罪论处,

  摘要

  一、死刑及死刑立即执行的内容 死刑分为缓期2年执行和死刑两种。 (一)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

王献锋律师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