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7-08-30 09:19) 点击:318 |
一、危险驾驶罪的处罚: 刑事处罚主刑:判决处以1-6个月拘役; 刑事处罚附加刑:处罚金1000-5000元,一般为2000元; 行政处罚: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如果是驾驶营运机动车辆,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二、危险驾驶罪如出现下列7种情形,可从重处罚: 1.有严重超员、超载或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6.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驾被抓后处理流程: 统一交给侦查大队的醉驾处置中心――验血、体检、做笔录――移送至侦查大队的预审中队――检察院――送至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