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锋律师:邯郸晚报谈关于未成年人犯罪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3-01-28 06:55) 点击:728 |
关注未成年人犯罪2011-8-4 明末文学批评家金圣叹说,少不看水浒,老不读三国。 根据之一就是少年人重情义,但缺少分析问题的理智和能力,若此时受到特定影响,容易意气用事而做出鲁莽的勾当。 金圣叹有没有冤枉《水浒传》,是个仁者
“几年前,有位当事人刚刚17岁,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将要面临什么,按照他的想法,一没伤人,二没抢得多少钱,只要把钱还了就没什么大事了。他还问我要在劳教所呆几天,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赵律师说。这个邯郸县某村的孩子和其他两个同伴因为玩耍缺钱,而选择了飞车抢包。几个人把目标定在了单身女士身上,骑着摩托车从后面追上一把夺了包就跑,抢了四次后被抓了。“他不知道,他犯案的性质跟他抢了多少钱无关,他将以抢劫的罪名而被逮捕,从而变成一个罪犯。”赵律师惋惜地说。 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中,故意伤害、抢劫、强奸、寻衅滋事、盗窃和抢夺等类型的犯罪占了绝大多数,而且有趋势表明,与以前相比,未成年人犯罪的手段更残忍,后果更严重。在另一起案子中,一位16岁的少年在某个晚上偷偷撬开一个报刊亭,偷了零钱和香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心,最后竟然将报刊亭付之一炬,结果被法院以放火罪逮捕。
现在的未成年人很流行有了麻烦后“叫人”。无论事大事小,一旦和别人有了冲突,几个电话打过去,找来一群朋友助拳,会让未成年人觉得很有“面子”,而朋友之间也会因此加深“友谊”,殊不知,这种行为简直就像光着脚走在刀刃上。 “法律上认为,团伙作案对社会的危害性比单独作案更大,所以量刑上较重。而且法律对团伙作案重要的一个原则是‘一人既遂,全案既遂’。”赵律师说。 王献锋律师曾经代理过这样一个案子。几年前,一个外地来邯郸的孩子,案发时还不到18岁。“那天他和三个朋友喝完酒后,一同走在马路上,其中一个朋友和迎面来的几个大学生撞了下肩膀。大学生的眼镜被碰掉了,顺嘴抱怨了一句。不料这个朋友火了,和对方吵嚷着并动起手来。为了面子,这个孩子帮朋友一起挥拳,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朋友居然捡起一块砖头狠狠砸到了对方的头上,将对方砸成重伤,案子的性质一下子变了。这个孩子哭着对我说,他根本没想到是这种结果,他只是想简单打一架。”王律师说。这个孩子的18岁生日就在监狱里度过。 赵律师也有类似的案子,一个未成年当事人,与朋友在酒桌上和别人发生了争吵,朋友叫来人助拳,结果叫来的人将对方杀死了。“一人既遂,全案既遂,所以说,叫人打架出气是最危险的,因为一旦发生这种事,事情就不在你的控制之中了,很可能把你自己陷入了危险中,带来一生的痛苦。”王律师说。
“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在于家庭的影响。”赵律师说,特别是离异家庭和单亲家庭,孩子的心理和性格容易受到扭曲,如果家人再不尽到看管和教育的义务,那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率就成倍增加。 “比如那个被判放火罪的孩子,就是单亲家庭。”赵律师说,他从孩子的家人那里了解到,这个孩子一年回家的次数超不过10次,家长根本无心过问。而那个飞车抢夺的孩子的后母对赵律师说,自己精力有限,对孩子疏于管教。 “再有就是一些过分溺爱孩子的情况,孩子在生活中少了挫折教育,养成了说一不二唯我独尊的脾气,但在社会中难免碰壁,孩子往往接受不了,性格上的缺陷往往让这样的孩子做出不理智的行为。”王律师说。 未成年人犯罪的另一个原因是交友不慎。一些未成年人友谊的诞生地往往是酒桌和网吧,或者是通过一些“刺激”的暴力影视作品、暴力游戏结交朋友。未成年人世界观不成熟,非常容易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从而产生不劳而获的畸形思想。
“很多细节其实法律都有表述,关键还是这些法律条文能不能引起家长、学校、社会成年人的重视。”赵律师说。 本报记者王阳 |